农家的餐桌上是很少见到荤菜的,顶多炒个鸡蛋,但今天,沈家的晚餐绝对可以说得上丰盛——多了两盘菜,还加了一碗蒸肉,这让沈胥喜出望外。

母亲很有原则的把肉分了四份,装进小碗递给家中的四个男人,自己则端着一个空碗,把一些碎末拌到饭里。

“快些吃,吃完了还得收拾,要不等天黑了费灯油。”

“娘,你老了,眼神不太好,这五份分的不太均匀。”

沈胥见柳氏把肉全挑出来给了他们,心头一暖,以前家里穷,父母也是把好吃的都留给他。

柳氏听沈胥的前半段话,正想发火,眼下听全了沈胥的意思,怒火“噌”的一下烟消云散,眸子柔成了月牙,笑道:“就凭你这句话,娘算没白疼你,你快些吃,等长大了再买好东西孝敬娘。”

等长大了再孝敬娘,这也许是母亲对孩子说的最美丽的谎言了。

要知道,在母亲眼里,孩子是永远长不大的。

“何必等着长大,现在就可以孝敬。”沈胥借花献佛,从小碗里夹了两大块瘦肉放到柳氏的碗里。

沈易和沈安见状,也跟着夹了一筷子,“我们也要孝敬娘。”

“夫人,这是我‘孝敬’你的。”沈无复也端起装肉的小碗,拨了大半给柳氏,柳氏的饭碗高高堆起,肉盖住了饭。

“你们成心不让我好好吃饭。”柳氏嗔了一句,眼中有柔光,也不知道是激动怎的,伸手用力地掐了沈无复胳膊一把,沈无复疼得倒吸一口凉气,直呼道:“停手停手,孩子们看着呢。”

“看着怎么了,还不许得我扭一下?这孩子们夹肉孝敬我是应该的,你这老不死的干嘛也来取笑我。”柳氏剐了沈无复一眼,说是生气,心里却比吃了蜜还甜。

最可怜的是沈无复,夹菜给媳妇吃还要被打被骂,只见他一脸黑线,嘴角微微抽搐,有苦说不出。

可怜的老爹啊,沈胥在心中叹了一声,选择默默吃着自己的饭。

等晚饭过后,柳氏把碗筷都收拾干净,又泡了一壶清茶端到桌上。

沈无复叫住了沈胥他们,说是有事商量。

“爹,有什么事就直说吧。”沈易道。

沈无复比平常严肃了许多,喝了一口茶,说道:“都是自家人,我也就不拐弯抹角了,你们三兄弟都是我沈家的好儿郎,如今老大十六岁,是该成家的年纪;老二十四岁,身子骨弱,得时常买药候着;老三七岁,也到了该蒙学的年纪。简而言之,你们三人现在正是要花钱的时候,但咱们家的情况你们也知道,实在难以面面俱到,我和你娘东拼西凑,也就凑到了这么一些钱。”

说着,从怀中取出两大贯铜钱轻放在桌上,推向三兄弟。

这两大贯铜钱换算成银子足足有二两,在农家也算一笔小财富了。

一般的农家一年的收入也就十两出头,刨除日常开销,实际上根本剩不下什么钱。

要是遇上大病,那基本上就是听天由命。

沈家还好,比起那种上有老下有小的大家庭,他们家人还算少的,靠着六亩水田和大哥沈易偶尔进山打猎,不虞温饱,但沈胥自小体弱多病,家中基本上没什么余钱,如今能拿出两大贯铜钱已经是极限。

“这些钱我们再凑一点,够给老大找个媳妇,也可以给老二多买几副药,调理调理身子,当然也足够出老三蒙学的束脩,但拆开来,却什么事也做不了,我和你们娘商量过了,这笔钱的用途,由你们三个人自己决定,不管花在谁身上,我们俩都没意见。”沈无复望着自己的三个儿子,言语中有一丝无奈。

身为父亲,不能满足每一个孩子的需要的确是他的失职,但家中的现状就是如此,他只能把决定权交给孩子,毕竟他自己,是无论如何都取舍不了。

柳氏坐在沈无复身边,为他添了些茶水,出奇的没有言语,显然夫妻俩是事先商量过的。

“我先说。”

就在沈胥陷入思考时,大哥沈易率先说道:“既然这是家中最后的余钱,那就应该花在最急需的地方,二弟身体不好需要买药调养,这是急需的地方,三弟到了蒙学的年纪,错过了就是一辈子的事情,这是急需的地方,至于我成家,可早可晚,却是不急的,所以我退出,把这笔钱用在两位弟弟身上吧。”

“你可想好了?”沈无复追问道。

沈易没有过多考虑,道:“想好了”

沈无复点点头,没有多言,把钱往沈胥和沈安中央推了推,虽然没有说话,但意思已经很明显,要沈胥和沈安做出抉择。

沈胥和沈安都没有立刻回答。

对于沈胥来说,这笔钱的确很重要,毕竟身子是革命的本钱,谁也不希望自己总是病恹恹的,但蒙学的重要性,他同样知晓。

在这样一个时代,科举依然是一个家族崛起的最佳途径。

尤其对他们沈家这种有一定文化传承的家族而言,是很希望后辈能在科举中有所建树的。

沈胥不想自私,也不能自私,尽管他有自信凭借着自身的优势,有把握在这个时代混得开,让家族崛起,但他不能在最初的时候捆绑整个家族无条件的信任他,把所有的宝都压在他身上。

这是不负责任的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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