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日光阴,眨眼功夫。
第二日,星铭果真来找书心了。
这一次,他不是独自前来,而是带着两个十七八岁的小厮,两人都穿着灰扑扑的衣裳,其中一个还带着帽子。
只是这两人手上都带着东西,远远地,书心嗅到一股若有若无的香气。
开了门,书心还未邀请,星铭已迫不及待进屋,拉着书心胳膊献宝般展示:“今天就让你尝尝,什么才是真正好吃的鸡。”
书心被拉着凑近,香气袭人,不就是刚刚闻到的吗?
“这是烧鸡?”还没看见实物,书心已食欲大开,忍不住吞咽了几口唾沫。
“你真是没吃过好东西。”
星铭大手一挥:“秃子打开!”
那戴帽儿的小厮随便一摆弄,烧鸡眨眼间到了书心眼前,她瞪着水灵灵的双眸问道:“真的好香啊,带给我吃的吗?”
“不然呢?这可是小爷从飘香阁买的。”
星铭自个儿找了椅子坐上,二郎腿一跷,抬手指挥道:“灰子,把碧云阁的点心也给她。”
吃吃喝喝,看似不务正业,可也最能拉近人与人之间的关系。
书心自从跟着阿娘流浪,很少能如此满足,而星铭是少年公子,身世显贵,平时接触他的,无一不有利可图,相比之下,书心这酒肉之友,倒显得平淡朴实,堪称君子之交了。
接下来两年里,星铭得了空,常常来平巷玩乐。
书心有了稳定的生活,又开始了读书、写字,偶尔还要作画,无奈荒废太久,天赋有限,多数只能懂,却写不出什么。
杜以珺也不强求,只安慰道:读书明理、明智,又不让你考科举,这就够了。
当然,这两年里,晔城也不是永远平顺的。一水之隔的顿城,常常在鬼镇练兵,那些班国旧部,从不死心,数次攻打,只是薛将军坐镇,从未成功便是了。
星铭作为将军之子,小小年纪也一副豪情,张口就是“打败顿城、要他好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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