签合同的时候,欢愉财务部和法律部的人也都在。
合同是《晴天》这一首歌的。
后面如果王默写了新歌,每次都需要像这样签一份合同。
这也是常规流程。
王默大致的扫了一眼,合同写着——
《晴天》一经发布之后,歌曲所产生收益,四成属于公司,另外六成,由王默和白露来分。
其中歌手白露分两成,作词作曲王默分两成。
不过由于编曲也是王默,所以公司会单独拿出0.5成给王默。
也就是说,这首歌,王默的分成,比白露还要高0.5、
“韬哥,我只是个新人,作词作曲就拿两成,这不太合适吧?”
王默看着孙韬说道。
孙韬摆了摆手,“这份合同是我从那天咱们说好之后,就拟定出来的。”
“你现在虽然还只是个新人,但这首歌的质量大家有目共睹。”
“另外要不是你,小白还不一定能唱得了这首歌呢,你就安心拿着吧。”
“你们以后不是还要长期合作的嘛,大家都有得赚,合作才能长久。”
听到他的话,王默也是笑了起来。
这个孙韬,挺会来事的。
至少现在是这样。
如果他知道《晴天》这首歌,究竟能带来多大的收益。
那王默也保不准他还是不是一样的说辞。
“那好吧。”
孙韬这样说,合同都拟定好了,王默也没有再推辞。
反正他也只是客气一下。
合同签完,宣传部的人也来了。
虽说真正的宣传,一般都是由作曲部各组已经签约的歌手自行完成的。
但公司也会象征性的帮忙宣传一下。
至于这个象征性,是有多象征性,那就分人了。
又是一张杂七杂八的单子要填。
王默心中对明星这两个字的认识已经越来越深了。
从一个普通人的角度来看,自然是光鲜亮丽的。
来钱也快。
但只有当他真正处于这个环境中了,他才发现,明星也不容易。
勾心斗角,尔虞我诈,每天各种事忙都忙不完。
“这要怎么填?”
“您的名字这一栏可以填本名,也可以填艺名。”
宣传部的工作人员耐心地为王默解释着。
本名还是艺名呢?
王默也在考虑这件事。
这时,工作人员在旁边提醒道:“不过还是希望您能慎重考虑一下这个名字,因为这将是您以后在圈内的门面。”
“一般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,这个名字是不会变动的。”
片刻后,王默也考虑好了,他决定还是为自己取一个艺名。
倒不是他非要将自己藏身于幕后。
只是他刚才想了想,好像那些顶级的曲爹,也都用了艺名。
用艺名归用艺名,但这代表他会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。
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