签合同的时候,欢愉财务部和法律部的人也都在。

合同是《晴天》这一首歌的。

后面如果王默写了新歌,每次都需要像这样签一份合同。

这也是常规流程。

王默大致的扫了一眼,合同写着——

《晴天》一经发布之后,歌曲所产生收益,四成属于公司,另外六成,由王默和白露来分。

其中歌手白露分两成,作词作曲王默分两成。

不过由于编曲也是王默,所以公司会单独拿出0.5成给王默。

也就是说,这首歌,王默的分成,比白露还要高0.5、

“韬哥,我只是个新人,作词作曲就拿两成,这不太合适吧?”

王默看着孙韬说道。

孙韬摆了摆手,“这份合同是我从那天咱们说好之后,就拟定出来的。”

“你现在虽然还只是个新人,但这首歌的质量大家有目共睹。”

“另外要不是你,小白还不一定能唱得了这首歌呢,你就安心拿着吧。”

“你们以后不是还要长期合作的嘛,大家都有得赚,合作才能长久。”

听到他的话,王默也是笑了起来。

这个孙韬,挺会来事的。

至少现在是这样。

如果他知道《晴天》这首歌,究竟能带来多大的收益。

那王默也保不准他还是不是一样的说辞。

“那好吧。”

孙韬这样说,合同都拟定好了,王默也没有再推辞。

反正他也只是客气一下。

合同签完,宣传部的人也来了。

虽说真正的宣传,一般都是由作曲部各组已经签约的歌手自行完成的。

但公司也会象征性的帮忙宣传一下。

至于这个象征性,是有多象征性,那就分人了。

又是一张杂七杂八的单子要填。

王默心中对明星这两个字的认识已经越来越深了。

从一个普通人的角度来看,自然是光鲜亮丽的。

来钱也快。

但只有当他真正处于这个环境中了,他才发现,明星也不容易。

勾心斗角,尔虞我诈,每天各种事忙都忙不完。

“这要怎么填?”

“您的名字这一栏可以填本名,也可以填艺名。”

宣传部的工作人员耐心地为王默解释着。

本名还是艺名呢?

王默也在考虑这件事。

这时,工作人员在旁边提醒道:“不过还是希望您能慎重考虑一下这个名字,因为这将是您以后在圈内的门面。”

“一般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,这个名字是不会变动的。”

片刻后,王默也考虑好了,他决定还是为自己取一个艺名。

倒不是他非要将自己藏身于幕后。

只是他刚才想了想,好像那些顶级的曲爹,也都用了艺名。

用艺名归用艺名,但这代表他会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。



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