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阳初升,光芒开始展现它的温度,整个游民聚居区都变得暖洋洋起来,胖女人看着自己的丈夫,却觉得寒意贯彻全身,她平静的笑了一下,计小数觉得这一瞬间,她变得特别的好看,并不因为胖和老而丑陋。
只见她缓缓坐到了旁边一个破窝棚门口放着的一块巨石上,双手揽着双膝,就如同少女那般。
她坐下来和自己的精瘦丈夫一般高,她平视着他,有一种万念俱灰的感觉。
都说游民的生活是在挣命,每天为了一口吃的疲于奔命。
都说游民的命贱如草芥,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死在了荒原上。
可那又怎么样呢?
糟心的日子里有人陪着,不离不弃,面对什么都不怕,命苦,命贱,那又怎样呢,有爱的人在身边那就是最好的日子。
她犹记得十几年前,那个精瘦的身影倒在自家门口时的样子,冬季寒冷的狂风中,他全身冰冷,只有伸出来的手有温度。
他抓着自己的手,她觉得自己的整个世界都不一样了。
开肉店的父亲在自己的苦苦哀求下,终于同意把他救活,并且留在店里做事。
其实肉店并没有多少事情做,大部分的时间都是清闲的,然后,自己每一天都会收到一些从荒原上采来的野花,有时候放在床头,有时候放在桌子上,这样的时间持续了一年多。
然后有一天,他忽然说喜欢自己,想要自己做他的妻子。
她犹记得那天自己的心慌乱如麻的感觉,是欣喜,是难过,还是感动?
她自己都说不上来。
从小到大,因为体质的原因,她长得就和别人不一样,不仅胖,而且还很丑,背后一直被同龄人追着叫丑八怪,起各种各样的外号,她一直自卑着,直到长大了,到了三十多岁的年纪,都不觉得有人会喜欢自己。
其实,她也从不奢望有人会喜欢自己,她觉得一个人和父亲相依为命,经营着肉铺过完这一辈子挺好,可是,现在却有人说喜欢自己,还说要娶自己。
她觉得有点怀疑,怀疑中又夹杂着一点点渴望,她渴望这是真的。
后来,就成亲了,都说心里苦的人,只要一点点甜就可以填满,她觉得自己就是这样的人,但是老爸却说这是贱,好了伤疤忘了疼。
管他呢,反正自己有了一个喜欢自己的人。
婚后的日子其实过得挺充实的,每天的活计她都抢着干,不让自己丈夫干任何活计,再说了,他能干什么呢,有自己就够了,自己长得这么壮实,干再多的活计也不觉得累。
后来,每天无所事事的丈夫就学会了喝酒和赌钱,父亲说应该把他赶出去,这样的废物留在家里一点用也没有,但是却被自己拦住了。
哪个男人没点嗜好呢,她想,只要自己努力经营好肉店,多赚钱,他喝酒赌钱都没关系。
两个人过日子,谁还没点需要包容的缺点呢?
就这样,日子一天天的过去,两个人在一起过了十几年,这十几年如一日,自己努力经营店铺,丈夫无所事事喝酒赌钱。
她一直以为他一直喜欢自己,一直爱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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