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、白亦非与任平生

没有阳光,只有一条狭长幽深的陋巷。

血衣侯坐在马上,望着已经走进这条陋巷中的任平生。

他没有停下脚步,而是很快打着健马走进了这条以前从未踏足过的陋巷。

这里是非常适合杀人的地方,特别在这种清晨大雪的时候。地上还没有什么脚印,小巷中也没有什么人,地上的雪还是白的发亮,甚至于有些刺眼,可这些血衣侯都是瞧不见的,因为这个小巷实在太阴暗了。

四周不但没有阳光,就连光线也都很难可以照射在地面上。

在这样一个简陋而且没有人的陋巷中,忽然出手杀掉某一个人,而后再逃之夭夭,这似乎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。

血衣侯骑着马跟在任平生的身后,就开始思忖这个问题。

雪白的宝马才走了不到七八米,血衣侯就至少思忖出了十三个方法了。这些方法都是可以绝对在杀人以后,以最快的速度离开这个小巷的,也绝对没有任何人知道他是如何来过的。

只可惜他这一次不是来杀人的。

他也绝对不是来杀任平生的。

可任平生呢?任平生将他引进这陋巷中是不是来杀他的呢?

血衣侯脑海中已浮现出了这个念头。

这一瞬间他有的居然不是恐惧,而是一种极其冷静的的思忖。

他的思维一向和寻常人不同,这时候许多人或许已经想要走了,或许也想着如何防备任平生的出手,可他居然都没有想这些,他只是在思忖任平生若要做这种事情,有多少种法子。

血衣侯杀人以后,有至少十三种简单快速有效的方式,离开这个简陋的小巷,而不被任何人发现。

但他相信任平生拥有的法子绝对比他还要多,而且甚至每一个法子都要比他的法子更简单快速有效。

因为任平生对于这里似乎非常了解,走过的每一步似乎都经过了精心设计过的。

地上有大大小小的脚印,每个脚印的间距都不一样。

这些任平生留下来的脚印看上去实在没有半点的规律,可血衣侯知道这些脚印至少有一个规律的。

他发现这个规律的时候,心中就已涌现出一阵寒意。

他感觉自己的心已凉透了,远远比刺骨寒风之下的双手还冰冷刺骨。

这些脚印虽然看上去杂乱无章,可每个脚印踩踏的位置都是绝对平稳的位置,也就是说任平生对于这个地方是绝对的了解的,甚至可以说了若指掌。

——这条陋巷的一砖一瓦都在任平生的掌握之中。

如今任平生走进这条陋巷,就已占据了绝对的地利。

而血衣侯不一样。

血衣侯不了解这条陋巷,如今他在地利上已处在了绝对的劣势。

健马走了大概五十米,血衣侯就已明白了这一点,如今他要回头并不算困难,任平生距离他至少有七八米的距离。

这一段时间足以令他施展轻功逃出小巷,而到时候门口必然有人接应,即便任平生的刀法高明轻功绝世,也绝对难以伤到半根汗毛。

可如果继续往里面走,那就等同于掉进了死亡陷阱。

任何一个聪明人都不会选择第二条路,血衣侯是绝顶聪明的人,可他偏偏已经成为了笨蛋,似乎根本不知道这一切,继续骑着马儿,优哉游哉的跟在任平生的身后。

也已不知道过了多久,已经到了简陋小巷的尽头,任平生也已终于停下了脚步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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